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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的典故——岳飞立志痛饮黄龙

   
 
来源:网络 文章作者:佚名 点击数:
 

 

 
 
  尝军行遇雨,武穆下马徒步行,僚属皆从。至一庙宇……庙旁有山险峻,武穆问曰:“诸公识黄龙城乎?其城若此山之高。某旧能饮,尝有酒失,老母戒某勿饮,主上亦命戒之,某自此不复饮。他日至黄龙城,当与诸君痛饮。”

  【解说】

  《金佗续编》:南宋岳珂撰。正编28卷,续编30卷,系岳飞传记的资料汇编。岳珂系岳飞之孙,为其祖岳飞辨冤而作。本书搜集岳飞的诗文、表奏、战报、高宗的御札等原始资料,旁及传记佚事等。岳珂别业在嘉兴金佗坊,故以名书。

  《宋史·岳飞传》亦有“金将军韩常欲以五万众内附。飞大喜,语其下曰:‘直抵黄龙府,与诸君痛饮耳’”记载。

  岳飞(1103~1142年),字鹏举,相州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。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将,家贫力学,好《春秋左氏传》及孙武、吴起兵书,少年从军。绍兴十年(1140年),金人再度南侵,岳飞任少保兼河南、北诸路招讨使,大败敌兵,进军朱仙镇(在今河南开封市南);秦桧恐飞阻梗和议,一日内降十二道金牌召还。次年以“莫须有”之罪杀害。作品多见于岳珂《金佗粹编》。《宋史》卷365有传。

  岳飞曾“豪于饮”而有酒失,其母及高宗赵构都让他戒酒,他也听从了劝告,立即断了酒,但他却发下誓愿:“直捣黄龙府(金国的都城),与诸君痛饮耳!”戒酒能断,是大丈夫,而“与诸君痛饮耳”更充满英雄豪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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